
5合1後,見價錢相宜,買了一點,誰知價錢繼續相宜,沒見起色,於是在沒有甚麼賺蝕下離埸。
但有親朋是在$10+/股時買下的,他們固然是損失慘重,更遑論那些自電話公司時便持有的股民了。
有說,他們可以在$20+時沽出的啊,賺不到是他們蠢不懂高沽低"渣"。
但有些人,是喜歡長線持有收息的,他們是真正的投資者而不是投機者,這些人最是無辜。
這個事件,重新印證了傳統的投資智慧,"不要與任何一隻股票談戀愛"。
股民縱使有情,股海卻是無情,有情人在無情海中浮沉,最終都是吃虧的。
香港的所謂大企業家,大多都不過是官商勾結下的哥斯拉,貪得無厭,賤民以自肥的。
而把期望放在這一班怪物身上,希望能得到一點生活,與與虎謀皮無異。



